云浮市云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 2018-10-12 14:44 来源 : 云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浏览次数 : 42894次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行政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事业单位编制了《云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获取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事业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事业单位职能,机构领导及科室情况,联系方式等。

(二)规划计划及总结

主要包括:本事业单位发展规划,本事业单位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算信息

主要包括:本事业单位的预算报告及决算报告。

)通知公告

主要包括:本事业单位对外发布的各种通知、公告等。

(五)信息公开年报

主要包括:本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年报。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事业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网址为:

  http://www.gdgpo.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yunan.gov.cn/   云安区公众信息网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事业单位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事业单位申请获取。本事业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收费标准

依照省物价与财政部门制订的收费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本机关审核,可以免收相关费用。

(六)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云浮市云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66-8298311

  地    址:云浮市云浮新区翠宁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电子信箱:yxg8925@163.com

、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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