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2019年第3季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综合执法抽查情况的通报(云建质安〔2019〕205 号)

发布时间 : 2019-08-15 09:31 来源 :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 15436次字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深刻汲取深圳“7·8”拆除坍塌较大事故教训 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9〕11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9〕106号)等文件精神,7月份,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等在全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综合执法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抽查行动贯彻落实“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专家、随机抽取备检项目)抽查监管要求,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重点巡查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以及文明施工问题等,现场抽查部分建筑材料(钢筋)、回弹重要部位的结构构件(混凝土)以及整治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隐患等。

    7月10日至12日,省住建厅抽查了云浮市辖区内3个在建项目(其中市城区1个、新兴县1个、云浮新区1个)。7月22至25日,市住建局抽查了云浮市辖区内6个在建项目(其中市城区1个、云城区1个、云安区1个、罗定市1个、郁南县2个)。从抽查的情况看,所检查的工程项目大部分能基本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但仍普遍存在施工和监理企业班子人员不到岗履责、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场资料混乱,施工现场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无带班检查制度,存在安全隐患现场临边洞口、楼梯防护不严、消防器材配置不足、施工用电乱拉扰接等问题。

  省住建厅检查组记录抽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扬尘等施工问题共70条,下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建议书》1份,《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2份;我局抽查小组填写《现场检查笔录》6份,记录现场存在问题及隐患160条,核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6份,《责令局部停工整改指令书》1份,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记分24宗60条共记205分。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云安区年产2万吨硬表面处理助剂生产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均不在岗,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无公司对项目检查记录;罗定市万汇广场商住小区三期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均不在岗。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不到位。如富林大厦项目,脚手架搭设未按方案施工,部分位置立杆间距过大;万汇广场商住小区三期项目危大工程技术交底缺管理人员接受方案技术交底记录。

  (三)施工用电不规范。如郁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周转房B栋项目,存在部分电箱无接零保护、电路标识、电工巡查记录,违规使用花线;电缆系在脚手架钢管上,电线乱拉乱接等问题。

  (四)消防措施落实不到位。如郁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周转房B栋项目,施工现场无灭火器材;南江花园一期项目,1、2号楼主体12层以上未配置消防水管。

  (五)未设置样板引路。如南江花园一期项目和云安区年产2万吨硬表面处理助剂生产项目,施工现场无样板引路。

  (六)起重机械使用不规范。如富林大厦项目,存在塔吊最后一道附墙拉杆设置与方案不符,施工升降机未按要求进行最大安装高度检测等问题。

  (七)脚手架存在安全隐患。如南江花园一期项目1、2号楼存在2层西北侧外脚手架立杆位置(飘板处)回顶措施不足,悬挑搭设未在方案中体现;部分转角位置缺内立杆;部分立杆未按方案进行卸荷;外脚手架横杆扣入长度不足;外脚手架立杆未对接等问题。

  (八)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如云浮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工程综合教学楼项目存在材料堆放混乱,施工主要道路及材料堆放区硬底化不足;局部露土、砂未密闭、覆盖等问题。

  (九)混凝土实体质量不达标。如云浮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工程综合教学楼项目混凝土实体存在蜂窝等问题较严重;南江花园一期回弹检测2号楼2层柱混凝土强度不达标。

  三、整改意见

  (一)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实施带班检查、带班生产制度;监理单位及人员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履行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职责和监理旁站制度。

  (二)各监管机构人员要重视大检查大抽查工作,认真做好抽查小组发出的执法文书隐患整改的回复,并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落实措施,按时将整改情况报市住建局质安科。同时要加大力度开展本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执法或落实停工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确保重点区域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施工、监理企业要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同时要加强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如实完整地记录工程施工过程并做好质量保证资料的归档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

  (四)要加强施工方案的审批制度及按方案落实施工整治,切实做好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实施、验收等重要环节的各项工作,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五)落实好省、市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电气火灾、危险化学品安全、起重机械安全等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并及时报送主管部门。

  (六)施工、监理企业要做好汛期和台风天气防御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项目开展全面安全检查,要以预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严格落实对塔吊、人货梯、钢井架、外脚手架、安全网、围墙、板房、电线杆和临街、临路建筑等稳定性的防强风措施,对稳定性不足的要立即加固;对无法加固出现险情的要立即拆除;对山体边坡和开挖的基坑要做完善支护、排水等安全措施,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险情立即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七)要加强施工扬尘防治,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防控达标。

  四、下一步措施

  (一)继续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和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切实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重点以主体结构安全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落实情况,预拌混凝土质量,建材使用情况等。安全方面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火灾电气综合治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汛期防风防汛等工作,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构筑物倒塌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等。

  (二)继续加强建筑施工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按省住建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以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及落实为重点,检查场容场貌、围墙围挡、降尘防噪、减排防污、车辆出入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重点落实“6个100%”和“七个一”扬尘防治措施等,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附表1:云浮市2019年第3季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施工管理执法抽查情况通报汇总表.doc

2019年8月7日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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