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习园地 > 正文
《云浮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7月1日起实施,带你一图读懂!
发布时间 : 2022-07-03 10:32
来源 : 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
浏览次数 : 6893 【字体:
背景颜色:
分享到:

7月1日起,《云浮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六章34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促进社会文明为目标,结合《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和云浮地方实际制定。

近年来,云浮市委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创建活动,城市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但随着创文工作的进一步展开,全面推进创文工作的法治保障显得有所不足,迫切需要一部体现职责综合性、治理系统性和内容全面性的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和倡导的文明行为,并作出更明确、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安排,以实现云浮市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

为更好地衔接《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结合云浮实际和调研情况,《条例》对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市容环境、社区、乡村、殡葬祭扫等方面的文明行为规范提出了更加细化和明确的要求,对参加抢险救灾、无偿献血、志愿服务以及践行文明祭祀、绿色发展理念等方面的行为,提出了鼓励与倡导的规定。

有了《条例》的保障,“文明”不再是一个抽象的词汇,不文明行为将受到监督,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据云浮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全面梳理提出了倡导的文明行为规范,充分融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精髓,树立起文明标尺,是云浮市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条例》有哪些特色制度内容?据了解,《条例》赋予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对不文明行为治理的抓手,总结省内外有关立法先进经验和云浮市的管理经验,一是规定配备相应工作力量、建立公共政策价值导向评估制度、表彰奖励制度和困难帮扶制度、文明行为规范列入职业教育等内容作为第三章促进和保障的内容;二是将建立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重点治理清单制度、责任提示制度、约谈等规定作为第四章治理与监督的内容;三是增强条例的刚性同时兼顾制度的灵活性,规定及时调整重点治理清单,把握社会治理动态,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想更加直观了解《条例》对文明行为进行了哪些规范?跟着小南一图读懂!

1  南方+ 区洁莹 制图

来源: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云安区残联 制作和维护   
ICP备案: 粤ICP备10002912号-    网站标识码:4453230007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81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