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16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05-19 16:45 来源 : 云安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 12647次字号:

 

 

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

2016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云安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行业协会的同时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我区社会组织实施2016年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从2016年起将统一通过云浮市云安区社会组织信息网实行网上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范围

凡在20161231日前经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应参加2016年年度检查。

二、年检的时间和程序

社会组织应于2017630日前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年检材料的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一)网上填报:2017418日至630日,登录云浮市云安区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yfya.npo.gdnpo.gov.cn/),在首页右侧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按步骤点击“年度检查”-“申请”-“申请办理”,如实依序按系统提示进行年度报告书的填写并保存提交。网上提交后业务状态显示为“已提交”,请等待年检结论;业务状态显示为“退回补正”,请按照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填写提交;业务务状态显示为“审批通过”,可查看年度检查结论。

 网上填报的截止日期为2017625日,社会组织应按时填报,逾期年检系统将自行关闭,不再受理。因逾期未能网上填报提交造成不能年检的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同时应认真填写,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填写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业务状态显示为“退回补正”的,社会组织应当在10日内予以补正并重新提交。

(二)纸质材料报送。社会组织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审批通过后,将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1)准备齐全后(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首页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印鉴、加盖社会组织公章,一式两份)及其他相关材料,连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并于2017630 日前送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办理。

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检告书末页应同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和公章,并提交一式三份。

(三)其他说明。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年检结论关系到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评估等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度检查工作,既要按时填报,也要如实填报。

三、年检的审查形式、标准和结论

我局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对社会组织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年检结论。为提升年度检查的监管效果,我局可以根据2016年年检工作需要,要求社会组织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可以对有重大财务问题的社会组织主动开展财务审计;可以要求社会组织公开年检相关信息;可以实地抽查社会组织年检材料所涉事项,并根据实地抽查结果,确定社会组织2016年度的年检结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论分“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

(一)社会组织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内部治理和开展活动,未发现存在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社团管理规定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合格。

(二)有违反社会组织管理规定或社会组织章程行为,情节较轻的,年检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三)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社团法人成立必备条件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年检不合格。

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和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我局将视情况给予行政处罚。凡不按规定年检的,依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表格下载。《年度工作报告书》可从云浮市社会组织信息网下载(http://yunfu.gdnpo.jmeii.com/,点击表格下载,选社会组织点击后可找到年度工作报告书下载),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书需用A4纸双面打印,签名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鉴。

(二)登录系统。201512月以前登记成立的社团账号为“yfyast+证号”,初始密码:111111201611日起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办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请用自行申请业务的原账号和密码登录。今后所有业务均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办理,请各社会组织妥善保管和记住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建议修改),落实专人负责并填报联系人信息。

(三)问题咨询。社会组织在年检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云浮市云安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8638775

联系人:李志华。

QQ交流群:50634525

   电子邮箱:yam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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