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家属入户

发布时间 : 2017-04-27 09:24 来源 :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浏览次数 : 12906次字号:


随军家属入户

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部队师(旅)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明

随军家属原《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随迁小孩的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地点:户口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不收费,如有换户口本,工本费10元。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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